湛江茂名企业9月起可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

8月13日,海关总署发布公告,增列湛江海关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(B2B)出口监管试点范围,湛江、茂名两市企业将于9月1日起可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。

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是海关总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“六稳”工作、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重要措施,是顺应跨境电商企业批量出口需求,促进跨境电商通关和物流模式多元化的创新模式。跨境电商B2B出口包含两种,分别为“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”及“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”。即是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,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。

近年来,湛江、茂名两市外贸进出口在小家电、羽绒加工、竹编制品、玩具模型等制造业优势明显,已形成规模效应,自今年7月海关总署创新跨境电商B2B监管模式以来,两市外贸制造企业表现出积极意愿,希望能借助新业态契合外贸发展需求的机遇,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,做大做强新兴贸易业态,以缓解疫情对出口贸易所带来的冲击。

湛江海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将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大局,持续加大对新兴业态的扶持力度,按照海关总署的安排部署,扎实推进湛江、茂名两市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,有力有效地推动粤西跨境电商新业态贸易加快发展,为地方培育发展新动能新经济增长点,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。

来源: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+客户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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